时间:2023-10-3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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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畜禽养殖场(户)动物养殖行为,有效预防动物疫病发生,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甘南藏族自治州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10月17日至10月30日,临潭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全县范围内对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 ![]() 本次监督检查共查看养殖场六十余家、经营门店十八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三份,对养殖场的养殖档案运转情况;场地环境卫生、免疫、消毒、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各项养殖制度进行了督查指导。同时对“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信息录入工作进行了再督促、再培训。并对兽药经营门店、农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第四季度例行督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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