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2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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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临潭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临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临潭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农字〔2025〕98号)文件,为做好我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有资质、有培训经验、培训力量强、后续跟踪服务好的培训机构,要有为本次项目提供的整体服务能力及质量保证措施,能够承担此次培训任务; 2.申报主体需具备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 3.申报主体需具备雄厚的师资、教学场地和实践实训基地(须提供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实践实训基地的产学合作意向书复印件); 4.申报主体具备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 5.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育任务。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承担当年培育任务。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表,《临潭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附件1); 2.申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征信良好; 4.申报主体情况介绍; 5.资格的声明函; 6.法定代表人资格声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培训机构承诺书; 9.申报主体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于2025年8月29日12:00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2025年8月25日-8月29日 2.申报地点:临潭县农业农村局508办公室 联系人:丁玉梅 13893950765 四、遴选程序 1.申报主体提出申请; 2.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 3.评审结果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最终结果在临潭政务服务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我单位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 临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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