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1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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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在春节来临之际,1月23日至2月2日,县司法局开展“两类人员”安全监管工作,对重点乡镇司法所开展节前工作督查,督查主要采取面对面点检、训诫教育、个别谈话和查阅案卷等方式进行。 一是进行集中点检教育。对未能遵守监管纪律的社矫对象提出批评教育,通过负面事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训诫,告诫社区矫正对象端正自身行为,避免重蹈覆辙,并重申请销假、警告、收监等监管要求,在春节期间严禁社区矫正对象出入娱乐场所,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同时,从明确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强化主动改造意识、服从司法所管理等方面进行教育,告诫他们要珍惜社区矫正机会,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认真接受矫正管理。 二是实地走访排查隐患。对辖区刑满释放人员中的重点人员进行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生活状况以及思想动态,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对外出务工、春节返乡人员、重点人群风险隐患,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多发性纠纷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归档并及时调解处置。 三是加强信息核查力度。充分运用“矫正通”等定位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不定时定位核查,防止出现人机分离;严格请销假制度,杜绝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或私自出现的现象;禁止社区矫正对象酗酒闹事,禁止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及涉黑涉恶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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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简报第6期 开展“两类人员”节前安全监管工作.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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