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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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临潭县公安局新城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路边停放的小型轿车被撞,肇事车辆不在现场,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中队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验、调取事故现场周围监控,快速排查肇事嫌疑车辆的行驶路线,通过对其行驶路线进行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及驾驶员。当事人梁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将刘某某小型轿车碰撞,造成两车及路边护栏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梁某某驾驶车辆逃逸现场。 归案后,肇事驾驶员对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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