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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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临潭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工作流程,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我县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如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3年5月4日前反馈至临潭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地址:临潭县统办楼科技局办公室 电话:0941-3122300 邮箱:1224798085@qq.com 附件:《临潭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措施(征求意见稿)》 临潭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临潭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甘办发[2016]50号)、《甘南州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甘南办发[2017]04号)文件精神,在我县打造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激发我县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开放合作的创新体系建设。 对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与县内科技型企业,以合作共建、独立建设等形式,在县内设立的科研分支机构、联合实验室或技术转移机构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 二、鼓励建设重点产业技术研发机构。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中心给予8万元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中心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3万元经费补助,已有上述各类平台并按规定考核评估优秀的,给予与新认定的补助标准相同的资金奖励一次。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 三、多措并举推进科技型企业蓬勃发展。 加快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重点支持特色优势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建立研发平台、培养研发团队,给予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8万元,给予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给予新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给予申请登记科技成果并由科技部门鉴定的国家级科技成果一次性补助3万元,省级科技成果一次性补助2万元,州级科技成果一次性补助1万元。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四、助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为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给予申请登记科技成果并由科技部门鉴定的国家级科技成果一次性补助3万元,省级科技成果一次性补助2万元,州级科技成果一次性补助1万元。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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