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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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羊永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 、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职责为:
1、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2、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和计划生育、民政、城镇管理、村镇建设、道路建设、交通秩序等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和帮助社会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管等工作,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3、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镇人大对镇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8人,退休人员6人;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50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910.58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909.7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1%,较2015年万元增加93.89万元,增加11.51%,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总计829.7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92万元,占总支出的75.1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5万元,占总支出的4.4%。
3、农林水支出164.33万元,占总支出的19.8%。
4、其他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0.6%。
年末结转和结余80.79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9.79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15年815.9万元增加13.89万元,增加1.7%。其中:基本支出713.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0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5.19%,较2015年526.53万元增加97.39万元,增加1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41%,较2015年63.27万元减少26.72万元,减少42.23%;农林水支出164.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8%,较2015年211.27万元减少46.94万元,减少22.22%;其他支出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6%,较2015年15万元减少10万元,减少66.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3.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12.3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1.36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6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2万元,比预算减少0.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2万元,比预算减少0.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3.92万元,较上年减少526.33万元,增加97.59%。其主要原因是增加环境卫生整治费,人员工资和补发津补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当年有政府采购,采购金额2.84万元,人员增加购买打印机、电脑及档案柜。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678.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362.51万元,固定资产为315.96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全部车辆价值为31.38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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