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本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决算临潭县王旗镇为一级预算非收入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单位由党政机构(内设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机构)、行政机构(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及事业机构(内设农业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安全检站及交管站。)构成。人员有行政机关人员26人,有科级领导职数14名,即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 、维稳副书记1名(分管维稳和统战工作)、党委副书记1名(分管党建)、纪委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其中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镇长1名)、人武部长1名、司法所长1名、食药监所长1名、交管站站长1名,组织员1名。较往年增加新成立交管站站长1名。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人员38人,2019年年末在职人员117人、其中参公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遗属10人。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万元。包括:
收入总计1416.61万元,比2018年增加36.6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4.05万元,比2019增加38.67%。
(二)支出总计1371.11万元,相比上一年增加34.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余的体育文化与传媒和其他项目支出,因此比上年有所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2.46万元,占总支出的86.9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8万元,占总支出的4.75%。
3、农林水支出62.55万元,占总支出的4.56%。
4、城乡社区支出1.01万元,占总支出的0.07%。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02万元,占总支出的3.65%。
本年末结转的财政资金为45.5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1.11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6.7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2.46万元,占总支出的86.9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8万元,占总支出的4.75%。
3、农林水支出62.55万元,占总支出的4.56%。
4、城乡社区支出1.01万元,占总支出的0.07%。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02万元,占总支出的3.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9.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3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1.59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4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6万元,比预算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6万元,比预算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58万元,较上年增加39.45万元,增加29.75。其主要原因是相应精准扶贫作量增大邮电费、办公费、会议费等运行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当年有政府采购9.450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834.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641.40万元,固定资产为270.73万元。共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全部车辆价值为20.68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临潭县王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