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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财政局(加挂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是主管全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等工作的县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下辖4个内设机构,2个局属事业单位(临潭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临潭县财政支农服务中心)。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9人,其中公务员(参公)9名,事业管理人员28人,项目人员6人。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干部7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全县财税发展战略,加强和改善县域经济调节。 (二)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县、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强化民生保障,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履行部分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监管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八)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债务资金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政府债务风险约束机制。 (十)参与全县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县会计师事务所和县级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县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奖补工作的相关措施。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参与村级“三资”管理及惠农政策落实等工作。 (十三)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工作。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按照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深入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州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 局长:吴怀,男,汉族,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4年8月出生,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历任县广电局副局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三岔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王旗乡党委书记,县审计局局长。2022年5月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党组成员 副局长:焦振华,男,汉族,大专学历,1981年10月5日出生于甘肃通渭,2003年6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临潭县农林局、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局工作任职,现任临潭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金融化债、监督绩效工作。 党组成员 副局长:王红霞,女,汉族,甘肃临潭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3年12月参加工作,201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临潭县古战镇人民政府、临潭县石门乡人民政府工作任职,现任临潭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党建、财务等工作。 单位联系电话:0941-312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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