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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临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县工信局贯彻落实省、州、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二)拟订本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州产业政策和标准,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三)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改造和产业升级,推动创意创新创业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工业集聚区和生态产业园发展规划,指导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建设、招商引资,推进工业项目向生态产业园区集中。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协调平衡,解决工业运行中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经济动员等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和医药等物资储备管理。

(五)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对口部门,省、州、县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等领域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并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州、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转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

(八)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任务,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州级和县内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有关重大专项。

二、机构设置

县工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党务、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财务、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信访、保密、提案督办,机关人员考评、人事管理及会议组织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计划;负责推进全县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全县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和通信业节能及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原材料和新材料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消费品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全县网络与信息安全、军工安全保密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项目的审核上报,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软件服务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资质管理;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研究;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法规和规章,拟订和修订全县产业结构调整相关政策措施;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职工培训;负责全县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县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全县企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审核和上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建立完善风险补偿和防范机制;负责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及评价体系,指导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和中小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指导工业信息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通信业及通信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信;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100%醇基燃料试点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753.4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3.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56.92万元,下降17.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污染减排专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其他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支出资金共558.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753.4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2年预算减少156.92万元,下降17.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污染减排专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其他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支出资金共558.2万元。其中:

1、2111103科目支出16.2万元

2、2120303科目支出447万元

3、2150599科目支出9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3.4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607.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55.28万元,增加7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专项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 412.2万元,减少7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3个项目预算资金。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个。

2、其他项目2 个。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无增减

(四)培训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无增减

(五)会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607.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255.28万元,增加7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专项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无变化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预计征收非税收入0 万元,比2022年预算无变化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预计0万元,比2022年预算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4.56万元。其中:其中:无自有办公用房。无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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