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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3-19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将统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建设轨道,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实现临潭高质量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系统推动法治宣传学习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和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不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聚焦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民法典、刑法、反分裂国家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组织召开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开展学法研讨交流,积极组织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3.重点加强《监督意见》学习贯彻。把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将《监督意见》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专题学习《监督意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监督意见》各项举措要求,努力把《监督意见》精神转化为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自觉行动。

(二)紧紧围绕统计法治建设要求,认真落实依法统计职责

1.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党组成员主体责任职责,坚持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习、宣讲党的法律法规,支持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并积极参与,落实“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机制。

2.扛起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把统准统实统计数据作为全县统计系统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我局认真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坚决扛起数据质量管控责任,规范完善对源头数据的审核机制,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

3.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建立落实统计督察工作机制,把做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回头看”和省统计督察工作作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重点任务来抓,积极推进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等相关工作,加强统计监测,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保障。

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统计调查统计服务全过程,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利用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服务千企、综合调研、“四上”企业入库现场核实、数据质量核查等契机“送法入企”,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工作。

(三)积极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1.深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党组书记、局长把《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搬进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同时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课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对依法治统的认识。在局日常培训中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召开专题学习班,深入学习中央文件精神。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在全县“两员”培训中融入了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重要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

2.积极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边查边纠,持续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持续巩固防治成效。根据国家、省、州统计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家统计局《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印发《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细化各专业工作要求,完善方法机制,进一步规范各专业单位核查工作,全面开展我县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

3.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建立统计法治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统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县统计局在16个乡镇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对有关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取得较好成效。

(四)努力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强化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零容忍”。本年度对全县7家一套表调查单位及投资项目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检查无数据质量问题。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县统计局因工作人员身份限制,无条件考取统计执法证。目前,拥有统计执法人员为0,在“双随机”和统计执法工作中无法亮证执法,工作效率大打折扣,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急需加强。

)基层统计外部环境不够理想。大多数企业对统计调查工作认识不到位,统计执法难度较大。个别企业管理不规范,统计台帐不完善、原始凭证和报表不能支撑联网上报数据,对统计调查的配合程度不高,在统计核查、统计执法时不愿接受。

)守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日常统计及普查工作中,个别企业报表不及时,瞒报统计数据现象依然存在,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考虑不足,随意性较大,守法意识淡薄。

)部分单位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单位领导没有意识到统计工作不可或缺性,客观上造成统计人员缺乏依法统计意识,轻视统计工作现象较为普遍,部门无专职统计人员,造成统计工作滞后,数据缺失,上报数据不准确。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提升统计监督能力,全力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面提升统计服务的水平。

(一)做好普法宣传。持续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集中组织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营造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力争完成统计法进党校工作、举办一期全县统计法治建设专题讲座、开展一个“以案释法”教育等活动,推动统计普法宣传向深向实迈进,从根本上提质提效。

(二)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要求,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精神,加强执法与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名录库等专业互联互通,完善专业核查、日常检查、执法检查等统计监督体系,加强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融会贯通,联合开展统计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健全统计执法“双随机”常态抽查机制,开展常态化统计巡查、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统计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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