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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10-20   作者: 点击数:  

县人民政府:

今年在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建议提案交办会上,共交办我局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18件。交办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对提案进行了认真梳理,及时分解提案办理任务,印发了《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潭建知字﹝2023﹞37号),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住建系统良好形象的具体工作来抓。同时,将提案办理工作与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改善人居环境等工作有效结合,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工作责任,努力提升提案的办结率和政协委员的满意率。

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在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建议提案交办会上,共交办我局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18件。目前已办理A类提案11件,已列入计划正在办理B类提案2件,因政策、资金条件限制短期内无法办理C类提案5件,提案办结率为61%。

1.丁学礼委员提出的“关于修建卓洛乡下园子茶处河大桥”的提案(编号:1)。

办理情况:我局实施了临潭县卓洛乡下园子桥梁建设工程,设计建设桥梁长度46.0m,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桥梁荷载等级为城市B级,标准横断面宽16m(3.0m(人行道)+10.0m(行车道+3.0m(人行道)),桥梁起点与卓洛乡斜藏沟滨河路平面交叉,桥梁终点顺接卓洛乡养殖场砼硬化路。建设内容为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设施。总投资775万元,累计完成投资550万元,现已完成下部结构建设及验收,人行道、栏杆栏板安装已完成,即将对桥面进行罩油施工。(A类)

2.敏学义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小区物业功能品质”的提案(编号:2)。

办理情况:积极构建“党建引领、业主自治、政府监督、多元共治”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时代小区治理新模式,制定印发了《临潭县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关于选派县住建系统党员干部兼任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促进社区基层党建引领有位、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有权、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有责、业主积极参与有为,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形成“社区+业委会+物业”共建共治局面,为全县各小区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A类)

3.张成喜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县供暖公司服务质量”的提案(编号:4)。

办理情况:一是我单位加大了供热企业的检查力度和用热用户的走访频次。二是要求供暖企业畅通服务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耐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对群众投诉、舆情或其他渠道反映的供暖服务不到位的我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时办结,要求供暖企业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切实提高供热服务质量。(A类)

4.郭瑞恒、丁文耀、杨喜红、刘玉珍、卓玛吉5名委员提出的“县城区集中供热居家温度不达标”的提案(编号:5)。

办理情况:我局加大了供暖公司的管理力度,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报修电话,及时处理热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抢修供热设施故障,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在供热期内,建立二十四小时电话服务制度,确保了收费标准、供暖服务、投诉建议等方面知晓率。同时当居民反映家中暖气不热时,我单位及时通知供暖公司管道技术人员对该住户家中的暖气及管道进行排气清洗等工作,保障居民正常供暖。(A类)

5.王永平委员提出的“加强和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编号:6)。

办理情况:制定印发了《临潭县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行党建引领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加大力度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不规范问题整治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与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和经营行为,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A类)

6.赵正宗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城镇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的提案(编号:7)。

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实施了总投资1894.95万元的临潭县镇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目前已经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对新城镇污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提升改造。今年为继续解决并完善新城镇污水管网的建设,我局又实施了总投资2189.57万元的甘南州临潭县2021年度新城镇东街、西街、刘旗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A类)

7.杨国玺、陈坤辉、袁玉孝、杨小燕4名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乡镇集中供暖服务质量”的提案(编号:8)。

办理情况:一是我单位加大了对供热企业的检查力度和热用户的走访频次。二是要求供暖企业畅通服务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三是对群众投诉、舆情或其他渠道反映的供暖服务不到位的我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时办结,要求供暖企业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切实提高供热服务质量。(A类)

8.朱小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回中桥头至卓洛桥头滨河路人行道安装防护栏”的提案(编号:11)。

办理情况:近年来,我单位通过多方协调,积极争取为回中桥头至卓洛桥头滨河路人行道约2500米河堤边安装防护栏,投资估算约297.5万元,但由于我局无资金来源,目前仍未安装。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过往车辆及行人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我单位将不断加大争取资金力度,进一步解决防护栏安装问题。(C类)

9.朱小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回中桥头至卓洛桥头滨河路人行道安装路灯”的提案(编号:12)。

办理情况:我单位实施的临潭县滨河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中含路灯安装任务,但因该项目部分建设用地未完成征收工作,导致项目建设暂停施工,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拆迁户的沟通协商,加大拆迁力度,解决项目建设范围内房屋拆迁问题,待拆迁工作完成后,及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B类)

10.彭世华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双休日’环境卫生管理”的提案(编号:13)。

办理情况:一是多次开展垃圾点“双休日”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垃圾点进行排查整治。对二中巷口等处餐馆随意倾倒未干湿分离的餐厨垃圾,造成垃圾点周边污水横流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二是强化“门前无包”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甘南藏族自治州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门前五包”知识,增强居民城市管理主人翁意识;并同沿街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积极督促引导沿街商户履行“门前五包”责任。三是加大“双休日”环境卫生的巡查保洁力度,增加“双休日”值班中队人员,对主次干道卫生死角、出店经营、大车带泥上路等现象进行无死角、全覆盖整治。使县城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水平得到显著提高。(A类)

11.马庆海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羊沙镇集中垃圾处理设施”的提案(编号:14)。

办理情况:我局已经将羊沙镇集中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列入了“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同时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待资金到位后,开工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期间逐年分批实施。(C类)

12.巢居安、魏恒泰、丁和平、王林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在临潭县西门十字街口设置公厕”的提案(编号:15)。

办理情况:由于西门十字街口人流量大,人行道、路面都比较狭窄,安装公厕难以选址。2021年我局投资90多万元,在县公安局隔壁修建了一座二层公共厕所,目前已正常投入使用,为周边过往群众如厕问题提供了极大便利。(A类)

13.寇冬芳委员提出的“关于王旗镇修建公共停车场”的提案(编号:16)。

办理情况:我局已经将王旗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列入了“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含公共停车场,待资金到位后,开工建设,同时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逐年分批实施。(C类)

14.丁维忠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县政府能够为新城镇修一处停车场”的提案(编号:17)。

办理情况:我局已经将新城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列入了“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含公共停车场,待资金到位后,开工建设,同时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逐年分批实施。(C类)

15.王国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临潭县城整体提升工程”的提案(编号:114)。

办理情况:一是临潭县滨河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临潭县城区卓洛桥建设项目因建设用地未完成征收,导致项目暂停施工,目前我局制定了《临潭县城关镇高崖片区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已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成立了临潭县城区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将加强与拆迁户的沟通协商,加大拆迁力度,解决项目建设范围内房屋拆迁问题,待拆迁工作完成后,及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二是临潭县城区西环路提升改造工程目前正在施工当中,计划于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三是临潭县城区青崖道路及排水工程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可研审查,待批复,预计今年开工建设。(B类)

16.敏云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的提案(编号:116)。

办理情况:近年来,我单位通过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城市管理各项职责,充分运用城市维护费用,不断健全完善各类设施。同时,城市管理人员不断加大巡检力度,对损坏设施及时安排专人督促维护,切实发挥公共服务设施应有作用,保障城市健康良好运行。(A类)

17.申占峰、张爱芳、王建伟3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古战镇垃圾场拆建项目”的提案(编号:118)。

办理情况:我局已经将古战镇垃圾场建设项目列入了“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待资金到位后,开工建设,同时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逐年分批实施。(C类)

18.张彩霞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停车管理”的提案(编号:132)。

办理情况:一是为城区内电动车停放秩序,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消除安全隐患。我局在日常的城市管理中对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进行“零”容忍态度,多次联合交管部门对主次街道电动车各类违法乱象进行专项整治,使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充分利用电视、短视频、微信等载体,积极宣传《甘肃省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甘南藏族自治州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电动车安全行驶、规范停放事项,通过多层次、宽广度的宣传,营造了自觉规范使用电动车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我单位将坚持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电动车乱象整治成果,加强电动车停放管理,确保整治成果守得住、违规乱象不反弹,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生活环境。(A类)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局在政协提案办理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县政协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些差距,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不足,工作积极主动性不够高;二是对属于中长期实施的提案缺乏深入的研究,工作连续性不够;三是提案办理当中与县政协和政协委员们的联系沟通不够;四是有些提案已经办理,但答复不够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行业管理,加快城乡建设,为临潭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将更加虚心地接受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积极采纳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住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提案办理不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更要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抓落实”。

特此报告

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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