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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3-19   作者: 点击数: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临潭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生态环境局、县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有力保障了本县生态环境质量。

一、2023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干部率先示范,带头学法。及时传达上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加强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党员干部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思想上得到了升华,政治上得到了淬火,党性上得到了锤炼,以知行合一的实际行动推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强化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党组精心制定理论学习计划,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采取理论宣讲、专题研讨、知识测试、业务点评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组织定期检查学习笔记,营造出积极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强化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二是明确年度任务,落实工作进度。三是保障信访渠道畅通、提高信访效能。统筹安排业务能手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接待与调查核实处置,并严控办理程序、办理实效,全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共接到来电、来信、和网上转办案件共17起,已按规范全部办结,处理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迄今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安定的环境信访事件。切实提高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

  1. 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全力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红线,扎实做好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部署,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县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重点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按照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督导单位、整改措施等进行细化,对已完成整改销号的中央、省州环保督查交办问题和反馈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继续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发现的问题,按8个方面24类问题进行清单化管理,分步推进完成了31处入河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

    二是强化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等领域环境治理,坚持依法治污。大气方面,紧盯大气污染防治“十张清单”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实施“治气、防尘、控煤、管车、禁烧、禁”等攻坚措施。按照《临潭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夏秋季臭氧攻坚和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水方面,持续开展冶木河牙扎木材检查站国控断面汇水范围内污染源摸排工作,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冶力关人工湿地污水回用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争取到临潭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2942万元,目前湿地主体工程、管网工程及滤材填充等已完工。为保障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饮水安全,对7个乡镇损坏围栏、宣传牌、界标、警示牌进行了更换,投入70万元对八角镇入河排污口进行了整治。土壤方面,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制定了《临潭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方案》,编制了《临潭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建立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争取到省财政厅项目资金60万元,并积极协调县委县政府争取到第一批东西部协作资金200万,分别在羊沙乡新庄村,石门乡占旗河村新建污水收集处理设备一座30m³/d,敷设污水收集管网1.6km,洮滨乡石旗村采购了垃圾收集处理设备。截至目前,已全部完工。生态保护方面,依法强化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完成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和统一制服工作,强化新上岗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执行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依据等信息并动态更新。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应用统一的移动执法信息系统和行政执法文书模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不断推进执法监管。严格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结合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执法大练兵”等专项行动,组织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法院、自然资源、水务、市场管理、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联动,紧密围绕生态环境中心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持续强化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继续严厉打击了辖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偷采偷挖、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违法行为。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52人次,监察企事业单290余家次,实施行政处罚4起,处罚金额3.54万元,发出书面责令整改决定书10份。四是全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机制,启动普法责任清单动态更新。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利用主题日进行宣传。联合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县政府广场组织开展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赠送环保购物袋,群发宣传短信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活动中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群发宣传短信5000余条,发放环保购物袋2000余个,摆放宣传展板8块。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节约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6月16日.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广场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发放宣资料1000条份.各类宣佳品500余件。二是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的宣传舆论阵地作用,对矿区环境整治、秸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等工作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宣传。春节前夕,县政府组织生态环保、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向沿街店铺、餐饮场所散发宣传单,逐户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并出动宣传车辆,利用扩音广播的形式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共计5000余份,在县城广场、小区门口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50余份,并运用电视台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体上,我局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全面依法治县目标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虽能坚持参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但理论的系统性学习不够,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而是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理论学习,缺乏对政治理论的系统研究、深刻理解和经常性学习。

二是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上,面对面向群众征求意见的时间相对较少。

三是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仍然主要依托于县生态环境执法队伍,镇乡一级生态环境执法职责尚未充分发挥作用,面对量大面广的社会面源监管对象,缺乏及时有效的发现和处理机制。横向上,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监管职责交叉的领域,依然存在协同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衔接。

三、2023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污的“宣传者”和“推动者”。带头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亲自宣讲党内法规,积极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专题学法,抓好干部带头厉行法治、带头依法办事。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自觉履行年终述职述法,全面总结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二)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党政主要负责人反复强调、要求局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推动绿色发展、化解邻避等社会矛盾的能力。持续推动建立健全局党建、行政执法等内部制度规范,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完成权力清单动态更新。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广泛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用好新媒体传播优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法律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

(三)自觉接受监督、强化部门协作,依法全面履职。

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县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年度完成情况。主动接受人大执法检查、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两会议案提案,协助人大、政协开展调研等工作。依法向县委县政府和州生态环境局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积极支持配合驻局纪检组开展工作。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协作等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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